近日,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项目,江苏海事局“创新实施船舶安全等级标识管理”成功获评为信用监管类创新项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项目分为5类,包括信用监管类、制度建设类、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和服务类、信易+类、社会治理和服务类,全省各设区市和所有省级部门均申报项目参加评选,其中信用监管类共评选出9项作为2022年度创新项目。自2020年我局全面推进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来,迄今已有5个项目获评创新项目(含局属单位),体现了对于我局信用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 2020年起,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力推进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全国海事系统首部覆盖全要素、涵盖全环节的《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和创新探索相统一、海事监管和共建共治相统一、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相统一,形成了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 2022年,我局深化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要求,针对进江海轮防碰撞防失控监管、内河船舶配员监管、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等10个重点领域,深化信用管理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取得明显进展。在此基础上,针对现场执法中因信息不完整、不对称、不畅通可能导致监管服务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创新开展了以船舶为对象、信用和智慧为核心,融合多个风险要素的船舶安全等级标识管理,有效推进了海事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局二次飞跃战略实现期的启动之年,我局将在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长航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履职担当,奋力推进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日前,江苏海事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对港航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港航信用监管机制,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对象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分别依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认定为守信联合激励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今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信用管理实际,定期更新并发布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奖惩措施;定期认定和发布红黑名单,建立健全联合激励和惩戒对象名单认定、发布、修复、移除和信用信息保护等机制,按规定进行公示、告知、修复、移除和动态管理,加强红黑名单交叉比对,确保已被对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不被列入相应红名单。 通知要求江苏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相互认可发布的红黑名单,主动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或相关信息系统平台查询交通、海事红黑名单记录,加强信息通报,密切沟通协作,按照职责权限对有关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提高联合激励和惩戒效能;聚焦危害行业正常秩序和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违法失信问题,加大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并加快推进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和海事信用系统对接,实现信用系统和相关业务系统互联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