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关于公布一般失信行为目录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第16号通告)第七条规定,现公布一般失信行为目录如下: 一、非法编制、占用、冒用未经许可的船舶标识码(“一船多码”)、套用、冒用他船船舶标识码(“一码多船”); 二、中国籍船舶一年内多次未按照规定进行进出港报告; 三、航运公司被实施跟踪审核或附加审核; 四、船舶未按规定使用燃油; 五、船舶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非故意); 六、危险品船舶未按规定清舱洗舱或清舱洗舱未按规定报告; 七、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 本通告自即日施行。 特此通告。 江苏海事局 2021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