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6-14 16:3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中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能的通知》(海船舶〔2019〕487 号)和江苏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水上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船舶〔2019〕157 号),自2019年6月1日起,江阴海事局具体办理无锡地区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船舶识别码(含水上移动业务标识、呼号)核发等业务。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受理事项

船舶电台执照核发、补发、换发、注销;

船舶识别码(含水上移动业务标识、呼号)核发、补发、注销。

二、受理范围

对船籍港(或拟登记船籍港)为无锡地区(含地方海事机构登记船舶)的国内航行船舶,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申请可向江阴海事局提出。

三、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访问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csp.msa.gov.cn)注册登录后,点击菜单“行政综合”→“船舶登记系统”,根据首页上的提交材料模板、系统操作手册、核发服务指南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现场申请:携带纸质材料到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苏港路99号江阴海事局一楼政务窗口进行办理。四、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请参照《船舶执照核发服务指南》、《船舶识别码核发服务指南》,可在交通运输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10-80670108。

特此通告。

  江阴海事局

2019年6月14日


编辑:(江阴局督察处
信息来源:江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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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的通告

来源:江阴局    时间:2019-06-14 16:34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中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能的通知》(海船舶〔2019〕487 号)和江苏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水上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船舶〔2019〕157 号),自2019年6月1日起,江阴海事局具体办理无锡地区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船舶识别码(含水上移动业务标识、呼号)核发等业务。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受理事项

船舶电台执照核发、补发、换发、注销;

船舶识别码(含水上移动业务标识、呼号)核发、补发、注销。

二、受理范围

对船籍港(或拟登记船籍港)为无锡地区(含地方海事机构登记船舶)的国内航行船舶,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申请可向江阴海事局提出。

三、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访问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csp.msa.gov.cn)注册登录后,点击菜单“行政综合”→“船舶登记系统”,根据首页上的提交材料模板、系统操作手册、核发服务指南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现场申请:携带纸质材料到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苏港路99号江阴海事局一楼政务窗口进行办理。四、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请参照《船舶执照核发服务指南》、《船舶识别码核发服务指南》,可在交通运输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10-80670108。

特此通告。

  江阴海事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