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建造的“WILSON FLEX Ⅳ”轮定于2022年11月1日从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码头出江拟到东海花鸟山水域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WILSON FLEX Ⅳ”轮,多用途船,船舶识别号/IMO号9911460,MMSI码255806463;船舶总长88.5m,型宽14m,型深7.35m,前吃水4.5m,后吃水5m;总吨2995,净吨1563,主机功率1333kW;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8m。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2022.11.1 07:00 从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码头启航;
2022.11.1 09:00 过江阴大桥;
2022.11.1 11:00 过沪苏通大桥;
2022.11.1 13:00 过苏通大桥;
2022.11.1 17:00 到长江口锚地锚泊过夜;
2022.11.2 06:00 起锚续航;
2022.11.6 17:00 到长江口锚地锚泊过夜;
2022.11.7 07:00 起锚返航;
2022.11.7 11:00 过苏通大桥;
2022.11.7 13:00 过沪苏通大桥;
2022.11.7 15:00 过江阴大桥;
2022.11.7 19:00 返回镇江五峰山船厂码头靠泊。
三、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期间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泰州海事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