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航通〔2022〕0048号关于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水上勘探施工作业第二阶段(2分区、1-1分区)的航行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31 16:57 浏览次数:

相关船舶,相关船舶单位,施工单位:

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将在长江南京段仪征水道进行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水上勘探施工第四阶段作业(2分区、1-1分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作业水域

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水上勘探施工作业位于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300KM,长江#122红浮下游约200米、长江#122黑浮下游约100米连线并延伸至南北岸之间的水域,水上钻孔共计150个,分为5个区、四个阶段实施(分区示意图见附件1)。

2分区水上钻孔共计27个(江63-江89),施工水域位于长江#122浮附近深水航道,顺水流462米、垂水流334米范围内水域;

1-1分区水上钻孔共计7个(江7-江1),施工水域位于长江#122红浮下游南侧,顺水流498米、垂水流178米范围内水域(施工示意图见附件2)。

三、专用航标设置方案

(一)航道布置调整

2分区施工时深水航道向北岸侧适当调整,临时取消小型船舶上行推荐航路,调整后两侧施工水域之间深水航道宽度不小于500米。

(二)专用航标设置

1.2分区航标调整

(1)#121黑浮、#121-1黑浮和#122黑浮维持第三阶段阶段标位、命名不变。#121黑浮灯光为绿色单闪,#122黑浮灯光为绿色双闪,#121-1黑浮灯光为绿色单闪。

(2)调整#122红浮至2分区施工水域左侧上角点,灯光为红色双闪。

(3)在2分区施工水域左侧下角点处设置1座侧面标,命名为勘2区红浮,灯光为红色单闪。

(4)在2分区施工水域右侧上、下游角点处各设置1座专用标,自下而上命名为勘2区#1、#2专用浮,灯光均为黄色快闪。

2.1-1分区航标调整

在1-1分区施工水域左侧上、下游角点处各设置1座专用标,自下而上命名为勘1区#1、#2专用浮,灯光均为黄色快闪。

具体航标设置见附件3。

四、作业船舶

施工船舶:镇航工168、宁航工228、豫周口货0219;

维护警戒船:海宇91、宁港交1、扬海护3、海宇97、安护001;

拖轮:宁航工拖1、宁港4号;

交通艇:大运交2。

五、作业内容

2分区水上钻孔共计27个(江63-江89),采用“镇航工168”和“宁航工228”由北向南施工;1-1分区水上钻孔共计7个(江7-江1),采用“豫周口货0219”由北向南施工。

六、联系方式

过往船舶可以通过甚高频06频道与施工船舶联系,也可以通过甚高频10频道与南京海事局指挥中心联系。

七、相关要求

1.施工作业开始时,通过高频或电话向所在水域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作业内容和时间。

2.施工船舶应在核定的水域内施工,保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状态。作业期间,严禁向水体排放任何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污染物。

3.作业期间,施工船舶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加强值守;警戒船舶应及时主动发布动态,明确会让意图,提醒过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

4.能见度小于1500米、风力超过6级时,应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停止进入新的点位施工,风力大于7级时应撤离现场至安全水域停泊。

5.过往船舶要加强瞭望,注意识别,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八、注意事项

施工提前结束时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编辑:(南京海事局政务中心
信息来源:南京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宁航通〔2022〕0048号关于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水上勘探施工作业第二阶段(2分区、1-1分区)的航行通告

来源:南京局    时间:2022-10-31 16:57

相关船舶,相关船舶单位,施工单位:

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将在长江南京段仪征水道进行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水上勘探施工第四阶段作业(2分区、1-1分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作业水域

宁扬城际轨道交通水上勘探施工作业位于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300KM,长江#122红浮下游约200米、长江#122黑浮下游约100米连线并延伸至南北岸之间的水域,水上钻孔共计150个,分为5个区、四个阶段实施(分区示意图见附件1)。

2分区水上钻孔共计27个(江63-江89),施工水域位于长江#122浮附近深水航道,顺水流462米、垂水流334米范围内水域;

1-1分区水上钻孔共计7个(江7-江1),施工水域位于长江#122红浮下游南侧,顺水流498米、垂水流178米范围内水域(施工示意图见附件2)。

三、专用航标设置方案

(一)航道布置调整

2分区施工时深水航道向北岸侧适当调整,临时取消小型船舶上行推荐航路,调整后两侧施工水域之间深水航道宽度不小于500米。

(二)专用航标设置

1.2分区航标调整

(1)#121黑浮、#121-1黑浮和#122黑浮维持第三阶段阶段标位、命名不变。#121黑浮灯光为绿色单闪,#122黑浮灯光为绿色双闪,#121-1黑浮灯光为绿色单闪。

(2)调整#122红浮至2分区施工水域左侧上角点,灯光为红色双闪。

(3)在2分区施工水域左侧下角点处设置1座侧面标,命名为勘2区红浮,灯光为红色单闪。

(4)在2分区施工水域右侧上、下游角点处各设置1座专用标,自下而上命名为勘2区#1、#2专用浮,灯光均为黄色快闪。

2.1-1分区航标调整

在1-1分区施工水域左侧上、下游角点处各设置1座专用标,自下而上命名为勘1区#1、#2专用浮,灯光均为黄色快闪。

具体航标设置见附件3。

四、作业船舶

施工船舶:镇航工168、宁航工228、豫周口货0219;

维护警戒船:海宇91、宁港交1、扬海护3、海宇97、安护001;

拖轮:宁航工拖1、宁港4号;

交通艇:大运交2。

五、作业内容

2分区水上钻孔共计27个(江63-江89),采用“镇航工168”和“宁航工228”由北向南施工;1-1分区水上钻孔共计7个(江7-江1),采用“豫周口货0219”由北向南施工。

六、联系方式

过往船舶可以通过甚高频06频道与施工船舶联系,也可以通过甚高频10频道与南京海事局指挥中心联系。

七、相关要求

1.施工作业开始时,通过高频或电话向所在水域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作业内容和时间。

2.施工船舶应在核定的水域内施工,保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状态。作业期间,严禁向水体排放任何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污染物。

3.作业期间,施工船舶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加强值守;警戒船舶应及时主动发布动态,明确会让意图,提醒过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

4.能见度小于1500米、风力超过6级时,应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停止进入新的点位施工,风力大于7级时应撤离现场至安全水域停泊。

5.过往船舶要加强瞭望,注意识别,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八、注意事项

施工提前结束时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