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132x/2022-00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危防处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各相关单位、人员: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安排,现就2022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的人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考核的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考核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zwfw.msa.gov.cn(报名材料及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报考指南)。
(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19:00时—23日12:00时。本次考核由于考场和考位限制,如报考人数超过考场容量,将按照考生报名的时间顺序安排,后续报名将不予通过。参加2022年第一次“两员”考核报名成功的人员,因疫情防控原因而取消考核计划,在参加本考点考核时仍需正常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参加本次考核。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4日。
三、考核的具体事宜
(一)考核时间:
第一期:2022年12月5日。
第二期:2022年12月6日。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二)考核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三)考核方式: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的方式。
(四)有关事项
1.参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并携带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报告、健康监测表、健康承诺书等,具体要求见“疫情防控要求”)。
2.具体考核时间、考场、场次、科目见准考证。
3.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甄别。
4.考核报名不收取费用。为减少浪费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我局将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考核资格。如有不可抗力导致缺考的,考生可在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缺考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电子邮件发至jshsjwfc@126.com。我局将根据情况解除限制。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提前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填写健康承诺书,严格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考核当天提前抵达考场,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报告等,接受体温检测等。
1.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考核:
(1)考前10日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考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
(3)“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人员;
(4)截至考前,不能提供考前连续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最后一次为考前24小时南京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5)尚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和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管控不能到场人员;或虽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及居家观察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6)考前10日内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者;
2.核酸检测要求
所有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供考核开考前南京本地24小时的新冠肺炎病毒检测阴性证明。其中,对来自省外的考核人员,需提供抵宁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于来自省内外市的考核人员,需提供考前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后一次须为考前24小时南京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南京本地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供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健康监测和健康承诺
所有考生从考前10天起,每日对自身健康开展监测,填写《健康监测表》(见附件3),考核开始24小时内填写《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考前交给监考人员核查。如参加多科考核的,《健康监测表》和《健康承诺书》可按考核科目数填写多份,方便现场核查。
4.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取消开展本次考核,我局将提前向社会公告,请参加考核人员密切关注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中“通知公告栏”以及微信公众号“江苏海事发布”。
四、考核结果公布、合格证明签发和资格证书核发
(一)考核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考核结束后,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公布本次 考核的成绩,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查询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我局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二)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签发。
我局将向本次考核合格人员签发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打印。
(三)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取得从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拟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可以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向我局申请核发《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 1.报名指南
2. 缺考说明参考格式
3.健康监测表
4.健康承诺书
江苏海事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