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船舶,相关船舶单位,施工单位:
南京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将进行南京扬子石化2.4万吨级专用航道及码头前沿水下疏浚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1月8日。
二、施工水域
扬子石化1#码头前沿长105米,宽50米范围内水域;8#码头前沿长250米,宽50米范围内水域;9#码头外档前沿长100米,宽20米范围内水域,码头内档水域长70米,宽10米;16#码头前沿200米范围内浅点;扬子洗舱站 2#码头前沿长140米,宽30米范围内水域;扬子石化2.4万吨级专用航道挖槽疏浚区域长1000米,宽度约120米;调头区长约450米,宽370米范围内水域。抛泥区位于天河口下游,#136号黑浮上游航道外水域。(施工水域示意图见附件)
三、施工船舶
顺润工88、盐工泥67、苏盐城工007、苏交航(驳)688、苏交航(驳)788、苏交航(浚)888。
四、施工内容
施工船舶在施工水域内进行疏浚作业,在抛泥区内进行抛泥作业。
五、联系方式
过往船舶可以通过甚高频06频道与施工船舶联系,也可以通过甚高频10频道与南京海事局指挥中心联系。
六、相关要求
1.施工作业开始时,通过高频或电话向所在水域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作业内容和时间。
2. 施工船舶应在核定的水域内施工,保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状态。作业期间,严禁向水体排放任何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污染物。
3. 作业期间,施工船舶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加强值守,注意瞭望,及时主动发布动态,明确会让意图,提醒过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运泥船舶严禁超载,不得在核定的抛泥区外抛泥。
4. 恶劣天气和能见度不良时,施工船舶应停止作业,并让清航路。
5.过往船舶要加强瞭望,注意识别,谨慎操作,缓速通行,以策安全。
七、注意事项
附件:南京扬子石化2.4万吨级专用航道及码头前沿水下疏浚作业施工水域示意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