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海事局关于2022年1月份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及船舶使用岸电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2-17 16:1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施“一零两全四免费”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长江镇江段船舶污染治理成果,保障和促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镇江海事局对各码头单位20221月份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及船舶使用岸电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及港口船舶岸电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202211日至131日,镇江海事局辖区各单位共开展船舶垃圾接收5763艘次,船舶垃圾零申报1094艘次,船舶生活污水接收5126艘次,船舶生活污水零申报1104艘次,船舶使用岸电1735艘次,船舶使用岸电替代措施3705艘次。

二、存在问题

(一)14日,大津码头“新航66”在接收生活污水过程中存在虚假接收情况。大津重工码头及临时停泊区还存在生活污水接收数据随意填报的情况。

(二)119日,新民洲码头“红航货8899”未使用岸电也未申报岸电替代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主体责任。各码头单位应严格执行到港船舶“先接收污染物再作业”的要求,对5日内在上一港接收过污染物本港无送交污染物需求的船舶也需严格落实污染物“零申报”制度。各码头单位应认真执行“一零两全四免费”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培训,确保“一零两全四免费”工作落实到位,污染物接收数据填报准确,不发生不完全接收或弄虚作假行为。委托第三方接收单位接收船舶污染物的码头单位要加强对第三方接收单位的管理,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转运、处置符合要求。

(二)加强船舶生活污水应急旁通管路铅封、盲断工作。各码头单位应建立针对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及旁通管路铅封盲断情况的选船机制,要求靠港船提前进行盲断铅封。对于靠港作业船舶落实专人逐条核实铅封盲断情况、接收污水情况,并以照片或视频的方式上传海事监管微信群。对应急旁通管路已盲断的船舶落实优先靠离泊、优先作业等便利服务措施。

(三)加强船舶使用岸电管理。非危化品码头单位应加强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督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在岸电管理系统中进行不使用岸电替代措施的申报,切实提高岸电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严格执行“先用岸电和系统再作业”。各码头单位要严把非智能设备岸电使用审核确认关,确保用电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异常数据及时进行清理。

特此通报。

 

 

                           镇江海事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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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海事局关于2022年1月份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及船舶使用岸电情况的通报

来源:镇江局    时间:2022-02-17 16:1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施“一零两全四免费”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长江镇江段船舶污染治理成果,保障和促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镇江海事局对各码头单位20221月份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及船舶使用岸电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及港口船舶岸电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202211日至131日,镇江海事局辖区各单位共开展船舶垃圾接收5763艘次,船舶垃圾零申报1094艘次,船舶生活污水接收5126艘次,船舶生活污水零申报1104艘次,船舶使用岸电1735艘次,船舶使用岸电替代措施3705艘次。

二、存在问题

(一)14日,大津码头“新航66”在接收生活污水过程中存在虚假接收情况。大津重工码头及临时停泊区还存在生活污水接收数据随意填报的情况。

(二)119日,新民洲码头“红航货8899”未使用岸电也未申报岸电替代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主体责任。各码头单位应严格执行到港船舶“先接收污染物再作业”的要求,对5日内在上一港接收过污染物本港无送交污染物需求的船舶也需严格落实污染物“零申报”制度。各码头单位应认真执行“一零两全四免费”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培训,确保“一零两全四免费”工作落实到位,污染物接收数据填报准确,不发生不完全接收或弄虚作假行为。委托第三方接收单位接收船舶污染物的码头单位要加强对第三方接收单位的管理,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转运、处置符合要求。

(二)加强船舶生活污水应急旁通管路铅封、盲断工作。各码头单位应建立针对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及旁通管路铅封盲断情况的选船机制,要求靠港船提前进行盲断铅封。对于靠港作业船舶落实专人逐条核实铅封盲断情况、接收污水情况,并以照片或视频的方式上传海事监管微信群。对应急旁通管路已盲断的船舶落实优先靠离泊、优先作业等便利服务措施。

(三)加强船舶使用岸电管理。非危化品码头单位应加强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督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在岸电管理系统中进行不使用岸电替代措施的申报,切实提高岸电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严格执行“先用岸电和系统再作业”。各码头单位要严把非智能设备岸电使用审核确认关,确保用电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异常数据及时进行清理。

特此通报。

 

 

                           镇江海事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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