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局荣获南京口岸防疫模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2-03-03 09:16 浏览次数:

    3月2日,南京市口岸办来访,授予南京海事局由南京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颁发的“南京口岸防疫模范单位”奖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京海事局在市委市政府、江苏海事局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防控工作,努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海事力量。一是紧跟上级部门最新指示精神,多措并举宣传疫情防控要求,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局面。二是督促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发挥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效能,实施24小时全覆盖监控。三是强化现场特别是夜间监管,保持防疫管控高压态势。去年7.20南京禄口机场疫情发生后,共实施熔断5次,移送海关缉私部门1起,处罚外轮3艘次,滞留1艘次。四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积极参与南京市港口口岸指挥部防疫工作,履行口岸组和内贸组副组长职责,推动在全省率先出台《国际航行船舶外舷装卸作业疫情防控指南》,强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船监管。五是畅通渠道保障船员权益。累计组织425艘国际航行船舶的3877名中国籍船员成功换班,救助伤病船员38人次,妥善处置“阿鲁斯”轮染疫事件,以担当作为落实 “防得住、放得开”。六是进一步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梳理风险隐患,重点针对外贸转内贸船舶信息流转及口岸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国际航行船舶供受油、油污水接收等问题,推动地方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合监管。

    下一步,南京海事局将进一步巩固口岸疫情防控成效,畅通船员换班和伤病救助通道,提升水上安全治理水平,全力支持南京港口能级提升,服务南京港航经济转型升级。

 

编辑:(吕相衡
信息来源:船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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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局荣获南京口岸防疫模范单位

来源:船舶处    时间:2022-03-03 09:16

    3月2日,南京市口岸办来访,授予南京海事局由南京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颁发的“南京口岸防疫模范单位”奖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京海事局在市委市政府、江苏海事局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防控工作,努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海事力量。一是紧跟上级部门最新指示精神,多措并举宣传疫情防控要求,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局面。二是督促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发挥全要素水上“大交管”效能,实施24小时全覆盖监控。三是强化现场特别是夜间监管,保持防疫管控高压态势。去年7.20南京禄口机场疫情发生后,共实施熔断5次,移送海关缉私部门1起,处罚外轮3艘次,滞留1艘次。四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积极参与南京市港口口岸指挥部防疫工作,履行口岸组和内贸组副组长职责,推动在全省率先出台《国际航行船舶外舷装卸作业疫情防控指南》,强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船监管。五是畅通渠道保障船员权益。累计组织425艘国际航行船舶的3877名中国籍船员成功换班,救助伤病船员38人次,妥善处置“阿鲁斯”轮染疫事件,以担当作为落实 “防得住、放得开”。六是进一步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梳理风险隐患,重点针对外贸转内贸船舶信息流转及口岸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国际航行船舶供受油、油污水接收等问题,推动地方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合监管。

    下一步,南京海事局将进一步巩固口岸疫情防控成效,畅通船员换班和伤病救助通道,提升水上安全治理水平,全力支持南京港口能级提升,服务南京港航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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