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海事局关于2022年一季度各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及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5-23 14: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江阴样板区建设成效,打好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各码头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及船舶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船舶污染物接收方面

根据信息系统及现场核查显示,江阴辖区2022年第一季度共计接收内河船舶生活污水18170艘次、5916.16立方,生活垃圾20463艘次、111.46吨,与2021年四季度相比,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艘次、数量环比增长-8.78%-6.27%,船舶垃圾接收艘次、数量环比增长-10.98%3.14%

2022年一季度,辖区32个装卸货作业码头共有35596艘次内河船舶靠港作业,环比增长-18.99%船舶生活污水平均接收比例为51.05%船舶生活垃圾信息系统平均接收比例为57.49%,环比分别上升5.725.18个百分点(以上数据不包含“零申报”)。计入“零申报”,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比例分别68.86%71.93%

(二)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方面

江阴海事局自2021913日起推广运用岸电信息系统,截至目前,辖区22个非危化码头共224套智能岸电设备已全部接入平台。2022年一季度,为5449艘次船舶提供岸电接电服务,使用岸电193.79万度,系统录入替代措施10450艘次。接用岸电及录入替代措施船舶艘次占比为44.50%

二、船舶污染物接收及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分析

(一)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

1.好的方面

本次统计不包含零申报”,7家码头单位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接收率均在90%以上,14家码头单位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率环比得到提升,充分体现辖区多数码头单位对防污染工作愈发重视,尤其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的特殊时期,能够扎实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有效提升了一季度江阴辖区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物平均接收比例。

部分码头(如长宏1号、大澄6号等)在报港船舶数量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将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做实做细,持续保持高比例接收。部分码头(如联合物流、东升码头等)接收比例也较2021年四季度有明显提升,体现出较强的防污染工作意识。

部分码头(如长宏2号、丽天码头等)能够主动加压,严格要求,设立接收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台账记录清晰明了并定期开展复核,微信群接收视频上传及时,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在江阴辖区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较差的方面

本次统计中发现,生活污水接收比例低于50%的码头数量虽然环比略有减少,但部分码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接收情况仍不容乐观。

部分码头(如苏南国际、长山油库等)一季度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工作上有所放松,接收比例降低幅度较大。

部分码头(如三房巷、滨江油库等)虽然防污染工作认真负责,台账记录完整清晰,但零申报仍然较多,需要进一步提升接收比例,杜绝应收未收以“零申报”代替情况。

124专办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部分污染物接收单位虚假接收、不完全接收情况仍屡禁不止,甚至存在被举报变相收取好处或要求船方接收垃圾、生活污水必须同时付费接收油污水情况,部分码头存在未落实“先送交污染物后作业”要求,充分说明部分码头防污染责任主体意识仍有待提升并需要进一步督促规范接收行为

(二)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方面

1.好的方面

2021101日推广岸电信息平台以来,江阴辖区22家非危化码头均能积极配合按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目前122个泊位共建设224套智能设备,已实现智能岸电设施全覆盖并已接入岸电信息平台。一季度,辖区22家非危化码头中,接电及替代比例达50%以上的有14家,占比63.64%

部分码头(如中粮码头、利港电厂等)能够较好地落实应接必接,船舶岸电使用率和替代措施录入率有较大提升,并且台账记录完整,接电现场拍摄视频留档备查。

部分码头(如兴澄码头夏港电厂等)能够主动对接汇报岸电智能化改建和使用情况,反馈岸电推广运用的意见建议,助力提升辖区智能化用电水平。

2.不足之处

2022年一季度,岸电使用及信息系统替代措施录入率虽然环比有所提升,但受报港船舶众多、疫情等因素影响,与江苏范围内使用较好的港口相比差距仍然较大。

部分码头(如长达国际大港码头等)岸电使用比例较低,督促配合船方使用岸电方面存在工作不力,部分船舶在船岸匹配的情况下未做到能接尽接。同时未能及时督促报港临时停靠船舶做好信息系统替代措施录入,导致接电及替代措施录入比例较低。

部分码头(如长达钢铁)在我局“124”专办明察暗访时发现,岸电设施覆盖率和使用率仍不高,未接岸电同时未申请替代措施、未落实“先接岸电后作业”要求等情况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码头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船舶污染防治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防污染主体责任。自主接收的,加强对接收人员的管理考核,委托第三方接收的,严格做好监督检查,严禁虚假接收、变相收受好处或收费接收行为,如发现,一律暂停作业。

(二)各码头单位、第三方接收单位应加强智能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531日前,实现码头接收车、污染物接收船智能流量计全覆盖,污染物接收船舶CCTV监控全覆盖。

(三)各码头单位应督促靠泊船舶落实岸电“应接必接”“能接尽接”要求,做好岸电系统智能岸电设备更新录入,配备专职人员协助靠泊船舶接用岸电,进一步提高码头岸电接电率,确保不低于30%;如有正当理由不使用岸电的应将“替代措施”情况录入岸电信息系统,确保每一艘靠泊船舶都在岸电信息系统内有记录,进一步提升岸电信息系统使用率

(四)请各码头单位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后续核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的,将采取惩戒性措施。

(五)请接收比例低于50%岸电信息平台使用率低于50%的单位在本通报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将书面情况说明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报江阴海事局危防处。

特此通报。

附件:1.江阴海事局辖区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统计表

2022季度)

2.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2022年一季度

 

 

 

江阴海事局

2022512

附件1:江阴海事局辖区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统计表(2022年一季度).xls附件2: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2022年一季度).xlsx

编辑:(江阴海事局
信息来源:江阴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江阴海事局关于2022年一季度各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及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的通报

来源:江阴局    时间:2022-05-23 14:0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江阴样板区建设成效,打好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各码头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及船舶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船舶污染物接收方面

根据信息系统及现场核查显示,江阴辖区2022年第一季度共计接收内河船舶生活污水18170艘次、5916.16立方,生活垃圾20463艘次、111.46吨,与2021年四季度相比,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艘次、数量环比增长-8.78%-6.27%,船舶垃圾接收艘次、数量环比增长-10.98%3.14%

2022年一季度,辖区32个装卸货作业码头共有35596艘次内河船舶靠港作业,环比增长-18.99%船舶生活污水平均接收比例为51.05%船舶生活垃圾信息系统平均接收比例为57.49%,环比分别上升5.725.18个百分点(以上数据不包含“零申报”)。计入“零申报”,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比例分别68.86%71.93%

(二)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方面

江阴海事局自2021913日起推广运用岸电信息系统,截至目前,辖区22个非危化码头共224套智能岸电设备已全部接入平台。2022年一季度,为5449艘次船舶提供岸电接电服务,使用岸电193.79万度,系统录入替代措施10450艘次。接用岸电及录入替代措施船舶艘次占比为44.50%

二、船舶污染物接收及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分析

(一)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

1.好的方面

本次统计不包含零申报”,7家码头单位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接收率均在90%以上,14家码头单位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率环比得到提升,充分体现辖区多数码头单位对防污染工作愈发重视,尤其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的特殊时期,能够扎实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有效提升了一季度江阴辖区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物平均接收比例。

部分码头(如长宏1号、大澄6号等)在报港船舶数量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将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做实做细,持续保持高比例接收。部分码头(如联合物流、东升码头等)接收比例也较2021年四季度有明显提升,体现出较强的防污染工作意识。

部分码头(如长宏2号、丽天码头等)能够主动加压,严格要求,设立接收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台账记录清晰明了并定期开展复核,微信群接收视频上传及时,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在江阴辖区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较差的方面

本次统计中发现,生活污水接收比例低于50%的码头数量虽然环比略有减少,但部分码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接收情况仍不容乐观。

部分码头(如苏南国际、长山油库等)一季度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工作上有所放松,接收比例降低幅度较大。

部分码头(如三房巷、滨江油库等)虽然防污染工作认真负责,台账记录完整清晰,但零申报仍然较多,需要进一步提升接收比例,杜绝应收未收以“零申报”代替情况。

124专办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部分污染物接收单位虚假接收、不完全接收情况仍屡禁不止,甚至存在被举报变相收取好处或要求船方接收垃圾、生活污水必须同时付费接收油污水情况,部分码头存在未落实“先送交污染物后作业”要求,充分说明部分码头防污染责任主体意识仍有待提升并需要进一步督促规范接收行为

(二)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方面

1.好的方面

2021101日推广岸电信息平台以来,江阴辖区22家非危化码头均能积极配合按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目前122个泊位共建设224套智能设备,已实现智能岸电设施全覆盖并已接入岸电信息平台。一季度,辖区22家非危化码头中,接电及替代比例达50%以上的有14家,占比63.64%

部分码头(如中粮码头、利港电厂等)能够较好地落实应接必接,船舶岸电使用率和替代措施录入率有较大提升,并且台账记录完整,接电现场拍摄视频留档备查。

部分码头(如兴澄码头夏港电厂等)能够主动对接汇报岸电智能化改建和使用情况,反馈岸电推广运用的意见建议,助力提升辖区智能化用电水平。

2.不足之处

2022年一季度,岸电使用及信息系统替代措施录入率虽然环比有所提升,但受报港船舶众多、疫情等因素影响,与江苏范围内使用较好的港口相比差距仍然较大。

部分码头(如长达国际大港码头等)岸电使用比例较低,督促配合船方使用岸电方面存在工作不力,部分船舶在船岸匹配的情况下未做到能接尽接。同时未能及时督促报港临时停靠船舶做好信息系统替代措施录入,导致接电及替代措施录入比例较低。

部分码头(如长达钢铁)在我局“124”专办明察暗访时发现,岸电设施覆盖率和使用率仍不高,未接岸电同时未申请替代措施、未落实“先接岸电后作业”要求等情况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码头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船舶污染防治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防污染主体责任。自主接收的,加强对接收人员的管理考核,委托第三方接收的,严格做好监督检查,严禁虚假接收、变相收受好处或收费接收行为,如发现,一律暂停作业。

(二)各码头单位、第三方接收单位应加强智能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531日前,实现码头接收车、污染物接收船智能流量计全覆盖,污染物接收船舶CCTV监控全覆盖。

(三)各码头单位应督促靠泊船舶落实岸电“应接必接”“能接尽接”要求,做好岸电系统智能岸电设备更新录入,配备专职人员协助靠泊船舶接用岸电,进一步提高码头岸电接电率,确保不低于30%;如有正当理由不使用岸电的应将“替代措施”情况录入岸电信息系统,确保每一艘靠泊船舶都在岸电信息系统内有记录,进一步提升岸电信息系统使用率

(四)请各码头单位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后续核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的,将采取惩戒性措施。

(五)请接收比例低于50%岸电信息平台使用率低于50%的单位在本通报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将书面情况说明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报江阴海事局危防处。

特此通报。

附件:1.江阴海事局辖区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统计表

2022季度)

2.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2022年一季度

 

 

 

江阴海事局

2022512

附件1:江阴海事局辖区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统计表(2022年一季度).xls附件2:岸电信息平台使用情况(2022年一季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