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上半年,扬州海事局多措并举,高质量服务造船产业发展,安全保障扬州沿江地区新造船舶安全试航87艘次,创历史新高。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间职责分工,重新梳理下水、试航等备案工作流程。依托“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平台,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快反处置中心收到下水、试航等备案申请后发起事中任务,水交中心根据气象水文条件和监管要求等因素综合研判,同意后流转至政务中心审核备案材料。
二是升级服务举措。高度重视新造受限船试航安全,严格按照江苏海事局《关于明确新造受限船舶进出江交通组织维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新造受限船试航全程维护工作。新造受限船100%开展试航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闭环后方可开展试航。
三是强化试航方案评估。长江江苏段船舶流量大,通航环境复杂,仪征港区试航船舶出江试航将会经过六圩河口、尹公洲、嘶马弯道等多个复杂航段,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同时,针对辖区超大型受限船舶,保障受限船安全试航,海事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受限船舶交通组织协调会,专门成立了水上交通组织和现场维护领导小组,总结以往大型船舶进出江航行安全维护经验,把握维护要点,根据试航船航行计划提前搜集辖区气象水文信息、船舶通航密度变化,维护方案,不断优化船舶试航方案,确保试航作业期间安全顺利。
四是强化试航船舶安全管控。依托党建联盟月度议事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试航船舶安全监管交流会。督促船舶修造企业严格落实试航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长江干线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辅助作业拖轮配备标准》进行靠离泊或移泊作业,船舶修造企业、试航作业单位在航行中落实必要的维护、警戒,通过限制性桥梁或危险航道增加拖轮伴航。禁止船舶夜间、能见度不足1500米、风力超过6级等情况下试航。
下一步,扬州海事局将深继续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高效率、高质量服务沿江船舶修造企业,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促进扬州地区船舶修造行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