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航路情况
长江太仓段通航水域:浏河水道、白茆沙水道深水航道设标维护水深12.5米(理论最低潮面,下同),推荐航路维护水深5.0米。白茆沙北水道实际水深4.50米。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的通知》(交海发〔2014〕33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五星旗海轮进出长江太仓港及以下水域强制引航的公告》(2021年年第60号),船舶在太仓海事局管辖水域航行执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系特别规定,涉及航行、停泊与避让的其他规定与该规定有冲突时,按该规定执行。相关船舶应执行《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交安监发〔2016〕204号)。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太仓港集装箱码头作业区(对应长江#6-#8浮)附近水域,船舶靠离泊作业、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二)太仓武港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0浮附近)前沿水域,初落潮时段有大型海轮(15-20万吨级)靠离泊作业,海轮离泊掉头下水航行时,对沿下行通航分道及推荐航路航行船舶构成较大影响。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太仓武港码头、万方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0浮附近)前沿水域,船舶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四)长江太仓段有太海汽渡渡运,汽渡线位于长江#13浮至长江#14浮之间水域,汽渡船舶横越频繁,且辖区船舶流量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五)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白茆沙整治建筑物助航和警示标志不全。白茆沙整治建筑物由白茆沙头部潜堤、白茆沙北潜堤、白茆沙南潜堤、丁坝和护堤坝组成。目前仅设置警示灯船1艘、灯桩4座、禁航标志6个,与长江上游二期整治建筑物助航和警示标志相比严重不足,部分船员不熟悉该水域通航环境,易导致搁浅、触损等事故,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前沿及平台底部疏浚。施工单位: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1-12-24日至2022-03-14,申请延长至6月30日;;施工水域: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底部,长约1100米,宽约50米范围内区域;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1100米泊位处向江侧100米范围内区域。
(二)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前沿及平台底部疏浚。施工单位:江苏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1-12-30至2022-03-20,申请延长至6月30日;施工水域:码头平台底部长约660米,宽50米范围内区域;码头前沿长约930米,向江侧100米范围内区域。
(三)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码头水域维护疏浚工程。施工单位:南京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时间:2022-6-29至2022-08-22;施工水域:码头1#泊位前沿上游侧135°至2#泊位前沿下游侧155°之间(总长730m)向江侧100m范围内区域;
(四)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码头水域疏浚施工。施工单位:南京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时间:2022-06-24至2022-9-1;施工水域:3.5万吨级煤炭泊位(水工兼顾5万吨级散货)、3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前沿泥面长500m,宽10米至35米,3000吨码头内外档175米及进出口航道。
(五)玖龙纸业太仓基地3000吨级多用途码头加固改造工程(码头上部结构梁体加固)。施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时间:2022-01-22至2022-06-15,申请延期日期:2022-08-15;施工水域:码头靠近岸侧20米,靠近长江侧20米,靠近杨林口侧5米范围内区域。
(六)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码头引桥修复工程 桩基加固工程。施工单位:广州鼎力志成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时间:2022-03-24至2022-05-18,申请延期日期:2022-06-30;施工水域:长江4#红浮南侧,杨林河口附近水域,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 东经31°59′63″北纬121°23′94″范围内区域。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由于长江禁止捕鱼,渔船不允许在辖区水域捕鱼,第二季度辖区未发现非法捕鱼和渔船碍航等情况,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非法捕鱼现象,及时报告。白茆沙北水道、太仓危险品锚地及其附近水域存在船舶非法采砂情况,我局加大了日常巡查力度,并已多次派出执法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对于发现的涉及水利、港政等部门管辖的事宜也及时进行了通报。二季度非法采砂现象有所遏制,要防止出现反弹。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长江太仓段位于江尾海头,因特殊的地理位置,部分海船在乘潮进江后选择在太仓锚泊宿夜,锚地资源较为紧张。长江#7黑浮至#9黑浮北侧水域锚泊船舶较多,易导致走锚、搁浅事故发生。能见度不良天气影响期间,太仓水域锚泊压力更大。各船舶应提前了解情况,合理安排锚泊计划,避免大量船舶集中抛锚。太仓港锚地实行船舶指定锚泊管理,将锚地划分为若干个锚位,对于申请锚泊的船舶,通过指定锚位的方法,最大限度容纳锚泊船舶。
锚地及停泊区内拟进行靠泊作业船舶应在确定靠泊时间、拟靠泊位清爽后再起锚进行靠泊作业,并按规定报告动态。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报告并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保持与他船合适安全距离,充分考虑风流影响,密切注意船位变化,防止走锚等意外情况发生。在抛、起锚操作过程中,注意周围船舶动态和风流影响,防止在此过程中与它船发生碰撞事故。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太仓海事局未建有VTS系统,现由南通海事局VTS覆盖。AIS、GIS、CCTV等设备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二季度,长江太仓段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船舶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超载运输货物、船舶未按规定配员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辖区通航秩序及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一定影响。相关单位及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以及《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维护辖区良好通航秩序。
八、气象水文情况
二季度,辖区受雾霾、东南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影响较多,下一季度,辖区将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恶劣天气期间,我局将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船舶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早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风、防能见度不良、防碰撞等工作,并将通过VHF、手机短信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通报恶劣天气情况,要求船舶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相关要求,确保安全。
长江#1-#4浮水域,受东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对小型船舶,特别是重载小型船舶的航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请相关船舶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不要冒险航行。
长江#9-#11黑浮及其北侧水域,受偏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就会形成较大涌浪,特别是风流相向时,风浪会进一步加大,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完成后,致使长江#8浮至长江#11浮之间水域的水流情况变复杂,航经该水域船舶以及在对应水域靠离泊船舶应充分考虑水流对船舶航行、操纵的影响,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九、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二季度,我局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起。
1. 2022年04月27日0416时许,“蓉达天津”轮在长江#4左右通航浮上游水域(概位:31°36.867' N 121°16.333' E)与在上行通航分道内上行的“长航江和”轮发生碰撞。碰撞事故造成“蓉达天津”轮船尾水线以上右舷部分区域轻微凹陷,“长航江和”轮船首水线以上左舷钢质靠垫部分区域轻微脱焊。事故未造人员伤亡与水域污染,构成一般(小)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2. 2022年05月17日2319时许,“安盛18”轮在太仓港海轮锚地起锚后驶出锚地过程中与在该水域锚泊的“长禄海”轮发生碰撞。碰撞事故造成“安盛18”轮船首左舷水线以上舷板部分区域凹陷变形,“长禄海”轮船首右舷水线以上锚链孔及其附近部分区域凹陷变形。事故未造人员伤亡与水域污染,构成一般(小)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二季度,长江太仓段发生险情32起,救助遇险人员210人次,人命救助成功率100%;救助遇险船舶18艘次,船舶救助成功率100%。
十、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一)根据长江太仓段水域安全形势特点,二季度,我局在事故险情多发的重点时段,集装箱作业区、分流船舶集中作业水域、水上水下活动水域等重点水域,安排海巡艇加大巡航驻守和检查疏导力度,保障船舶安全通过太仓长江段。
(二)我局加大了对船舶未按规定航路航行、高峰流违规横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宣传。
(三)针对过境船舶超载行为,我局持续开展了打击超载专项行动,加大重点航段、重点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超载运输船舶的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力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四)针对船舶横越航道航路、进出锚地停泊区作业频繁,我局通过加强电子监控和现场巡航驻守力度,督促提醒船舶加强瞭望,谨慎驾驶;在船舶高峰流期间针对船舶横越行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船舶横越高峰流船首,维护良好通航秩序。
(五)针对辖区锚泊船数量多、易受风流影响大等情况,我局加大对锚泊船舶值班情况的检查提醒,督促锚泊船舶加强值班,防止走锚。
(六)针对辖区上游码头干散货中转业务发展迅速,分流船舶运输繁忙现状,为规范分流干散货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秩序,我局积极开展分流船舶源头管理、现场管控,加强分流干散货船舶通航秩序管理。
十一、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和应急待命点
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下界自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信号杆联线。
辖区内应急待命点:1.璜泾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9红浮南侧的荡茜河口上游150米处。2.浮桥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5红浮南侧的七丫河口上游处。3.浏河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2红浮南侧应急水源地上游处。
十二、各海巡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管辖范围 | 联系方式 |
1 | 浏河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下界:浏河口下游的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下界:浏河口。 | 0512-53645291 |
2 | 浮桥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联线。 下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联线。 北界:#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下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 0512-33002282 |
3 | 璜泾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白茆河口。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 0512-53875815 |
十三、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
太仓海事局发布的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http://www.msa.gov.cn/)。
十四、其他重要信息
(一)各船舶和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充分考虑天气变化给通航安全带来的影响。长江太仓水域易受东南风、西北风、能见度不良等天气影响时,相关单位和船舶应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保障人员船舶安全。
(二)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有关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的恶劣天气临时性限制措施,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锚泊时加强值班,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对系缆、锚链和锚机等设备检查,严防船舶发生断缆和走锚现象,不得妨碍或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三)船舶航经本辖区时,应重视长江径流变化和潮水变化,尤其应注意天文大潮对流速影响以及涨潮流和东南风的综合影响。小型船舶应加强封舱或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受风影响较大的集装箱船、小型船舶在辖区锚泊时应放足锚链,防止走锚。
(四)辖区集装箱码头作业水域、武港、美锦码头前沿水域船舶靠离码头、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相关船舶横越通航分道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严禁强行横越。船舶靠离码头时,要避免长时间占用码头前沿水域等待泊位。
(五)船舶航经码头、锚地、河口及施工作业区水域之前,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六)长江白茆沙北水道通航环境复杂,船舶航行白茆沙北水道时,应保持高度警惕,谨慎驾驶,有效落实航行安全措施;同时白茆沙北水道水深较浅,易造成搁浅、触碰事故发生,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提前熟悉水域特点,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针对白北水道内河船舶在通常太交界水域聚集涉嫌从事非法作业行为,太仓海事局将会同南通、常熟海事局联合行动打击违法行为。
(七)船舶追越时,应注意保持与被追越船舶之间的安全通过距离,防止在追越过程中因两船之间距离过近引发碰撞事故。追越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协调,避免长时间占用分隔带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