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切实做好2022年高温台汛季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江苏海事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强化年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海事函〔2022〕211号)要求,我局将对辖区体系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底。
二、检查内容
(一)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情况、新更换船员的岗前培训情况、相应的关键和应急设施设备操作方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实施情况及危险货物运输岸基支持情况等。
(二)企业自主CCTV监控能力,智能视频监控技术在船舶动态监控、公司岸基监控等方面的应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
请体系内涉及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航运公司做好迎检准备。
联系人:刘云,电话:0514-80979157,邮箱:yzmsawfc@163.com。
特此通知。
扬州海事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