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船舶: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将在大新专用航道水域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3年1月18日至3月10日,每日0600时至1800时。
二、作业水域
大新专用航道及其回旋水域,具体在以下10点所连成水域范围内:
A:N 031°59′54.37″,E 120°33′54.78″;
B:N 032°00′08.96″,E 120°32′54.27″;
C:N 032°00′26.68″,E 120°32′15.33″;
D:N 032°00′20.95″,E 120°32′11.74″;
E:N 032°00′02.26″,E 120°32′53.99″;
F:N 031°59′48.04″,E 120°33′53.07″;
G:N 032°00′29.48″,E 120°32′20.84″;
H:N 032°00′23.56″,E 120°32′35.44″;
I:N 032°00′16.11″,E 120°32′38.54″;
J:N 032°00′25.35″,E 120°32′18.25″ 。
三、作业船舶
航浚15、航浚11、鸿信999、鸿信997、长鲸2、锡工泥858。
四、作业内容
大新专用航道内采用耙吸式挖泥船进行疏浚作业,回旋水域采用抓斗式挖泥船和运泥船装舱的方式进行疏浚作业,并运至长江#43至#41红浮附近推荐航路南侧进行抛泥。
五、注意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二)施工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甚高频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与过往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三)作业船舶按规定显示信号,保持VHF06频道值守,发布作业安全信息,与过往船舶加强联系。
(四)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五)过往船舶通过施工水域附近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提前联系统一会让意图,保持安全距离缓速通过。
(六)航经施工水域的船舶可通过VHF06频道与施工船舶联系,也可通过VHF10频道或电话(0512-58330432)与张家港海事局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联系。
张家港海事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