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敦促船舶修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新造船试航安全管理,1月12日,太仓海事局联合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扬子三井造船有限公司82000吨级新造船“SIAN”轮开展了试航前联合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扬子三井造船有限公司开展了座谈,公司负责人就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试航船舶安全管理情况、2023年生产计划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进行了介绍。海事部门对《长江江苏段船舶试航安全管理规定》和《船舶修造企业落实船舶试航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工作指南》等相关要求进行了宣贯,并指出船舶修造企业是船舶试航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船舶试航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试航服务机构管理,切实提高试航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水平。工信部门对春节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相关要求。随后,检查组对新造船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查看了试航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系泊试验情况、航行资料配备情况、应急演练情况,查处问题2项,督促试航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