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航通〔2023〕0005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镇江市安丰船业有限公司“江苏海洋003”轮定于2023年1月9日从安丰船厂码头启航到浙江花鸟山东北水域进行试航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概况
江苏海洋003,工程船,总长70.09米,船宽15.0米,型深5.2米,前吃水1.5,后吃水2.0米,总吨 1803,净吨541,主机功率600KW,水面以上高度15米;试航随船人数:19人
二、航经水域和时间
1月9日(开航)
0730时 安丰船厂码头启航;
1700时 进入白茆沙锚地抛锚;
1月10日
0800时 白茆沙锚地起锚开航;
1020时 驶出长江太仓段;
1月11日(返航)
1230时 进入长江太仓段;
1400时 白茆沙锚地宿夜;
1月12日
0500时 起锚开航;
1800时 靠妥安丰船厂码头。
三、联系方式
随船联系人:杨凤平,18114458619。
四、注意事项
(一)试航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等航路规定,按要求显示信号,保持AIS正常开启;
(二)试航船舶航经桥区、VTS报告线和交通管制区等水域,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三)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前不得进行效用试验和任何有碍航行安全的设备调试;试航船舶抵达效用试验水域和开始效用试验时,应按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四)试航船舶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试航船舶动态,与试航船舶保持安全间距,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五)试航船舶如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应停止试航,并尽快转移至安全水域停泊;
(六)试航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特此通告。
镇江海事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