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推进船舶“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示范创建,自2023年4月份以来,太仓海事局按照江苏海事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结合辖区特点,制定印发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通过局务会、周例会等形式,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学习宣贯和动员部署,确保相关要求传达到一线执法人员。细化专项治理行动责任分工,建立运行专项联络机制,逐项细化通报信息的收发、流转、处置及闭环管理等流程,严格应用一网通管相关模块规范开展通报和处置,及时依法采取约谈、通报、审慎发证、信用管理等措施要求监管主体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紧盯重点环节,充分发挥通航建筑物作用。依托辖区通航建筑物开展运输船舶信用管理和联合执法,与地方交通和船闸管理等单位构建以“诚信过闸”为基础的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围绕通闸船舶“信息互联互通、监管分级分类、奖惩联合联动”深化合作共建,推动五方签订一体化管理合作备忘录,建立船舶过闸优先级联合评定机制,打通与船闸船舶调度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违法共治。明确通江河口联合监管与服务保障具体举措12项,成立船舶信用奖惩工作小组,定期开展通闸船舶信用等级评定,实施诚信船舶3项联合奖励措施和失信船舶4类联合惩戒措施。自“诚信过闸”机制实施以来,通江河口水域船舶违法行为和搁浅险情较去年同比下降58%和80%,初步实现了进出闸船舶“全过程不违规不违法”。
三是强化协调治理,加强海事司法与执法协作。加强与公安、海事法院、司法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运输船舶违法案件通报移交协作工作机制。行动开展以来,查处并移交长航公安2起“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航行”案件,共同推进运输船舶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联合太仓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区域协作,成立首个海事行政执法区域协作监管点,强化进出河口船舶联合监管,扎实开展联合执法等活动,强化船舶超载、配员不足等显性突出违法行为查处。积极运用与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市司法局、市信访局、长江公安等部门联合组建水上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诉源治理工作站,创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纠纷化解方式,提供多样、便捷、适宜的纠纷化解服务。
自行动开展以来,太仓海事局已累计发出通报信息91件,其中信用管理类通报6件、协助处置类通报85件,均已完成闭环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下一步,太仓海事局将继续加大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力度,系统总结专项治理成效,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实现辖区相关船舶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执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