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太仓海事局严格落实《江苏海事局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可免罚清单》,坚持“首违不罚、罚教结合”的柔性执法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免于行政处罚,切实营造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一是围绕“一个理念”,执法理念有温度。坚定执法为民理念,实施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化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在行政处罚查处环节,讲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标准、整改要求,充分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的事实、理由。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运用教育学习、警示劝诫等方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把法制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截至目前,2023年累计实施法律宣贯船舶7000余艘次,覆盖船员超过30000名,化解各类潜在矛盾纠纷180余件,行政结案率达98%。
二是推行“一种模式”,规范执法有力度。打造“一站式办案、全流程监督”的办案运行模式,推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通过结合执法实践和典型案例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执法。基于执法记录仪设备,实现全流程记录,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严格规范对“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及“可以不予处罚”法定情形的认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重点考量相对人的主观过错、危害后果及整改表现,做到应减尽减、免罚慎罚。截至目前,2023年太仓海事局减轻处罚、轻微免罚案件483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35%。
三是用好“一张清单”,严格执法有尺度。自江苏海事局出台《江苏海事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来,坚持“首违不罚、罚教结合”的原则,规范适用程序,强化“首违不罚”理念的宣传,秉持不罚不等于免责的要求,及时向相对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采取签署承诺书等方式引导相对人自觉守法。严格规范“首违不罚”裁量权的行使,对于再次违法的相对人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截至目前,2023年太仓海事局首违不罚案件共计505件,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总数的26.8%。
四是做好“一项承诺”,信用赋能有硬度。坚持行政处罚与信用承诺并行,行政处罚与失信惩戒联动,充分利用信用管理制度,普及信用知识,指导相对人深入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与要求并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保证船舶自觉遵守承诺,主动接受监督。截至目前,2023年与行政处罚相对人签订信用承诺书约228份,录入信用管理警告黄名单423个,录入信用管理警告黑名单14个。
下一步,太仓海事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江苏海事局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秉持执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柔性执法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为加快推进太仓海事高质量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