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6日,太仓海事局组织召开集装箱片区《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宣贯会议,太仓海事局浮桥海巡执法大队、集装箱码头负责人、集装箱片区相关代理、航运公司参加了会议,会议以现场和腾讯会议远程视频开展,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共同观看了《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宣传片,借助动画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相关内容;浮桥海巡执法大队围绕船舶岸电知识及监管要求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明确了船舶岸电应用的背景和意义、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要求和太仓海事局2023年任务清单,针对《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其中的重要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阐释。集装箱片区码头、代理、航运公司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全力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随后,浮桥大队与四家集装箱码头负责人共同签订船舶污染防治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保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在与会人员交流环节,集装箱码头负责人、航运公司分别进行了发言,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太仓海事局浮桥海巡执法大队做出了详细的解读,结合现场检查中相关码头和船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