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南京海事局在梅山港区开展《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工作,上海梅盛运贸公司、华能南方开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胜关码头、南京世佳船舶清洗有限公司等16家港口企业单位派员学习《条例》解读,宣贯对象覆盖了辖区常驻码头单位、航运公司和污染物接收单位。
一是组织相关企业代表观看由江苏海事局制作的条例宣传片;二是向参会企业详细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以及涉及船舶水污染防治、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作业污染防治以及法律责任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条款;三是针对参会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释,特别是对内河船舶生活污水舷外排出管路的铅封盲断措施、垃圾污水送交频次、船舶冒黑烟的界定等作出解答;四是针对个别码头岸电使用率低,岸电系统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开展了现场办公,特别是对参与南京隧道渣土夜间转运的小船靠泊作业不扫码的行为共同研究解决对策,要求码头方管好渣土运输货主,进一步推进辖区岸电和岸电系统使用率有效提升。
南京海事局将持续开展《条例》宣贯工作,深入港口码头一线,实现港航企业、码头、船舶宣传全覆盖,为3月1日《条例》的正式实施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