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132x/2024-001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考试中心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各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有关船舶检验机构: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部署,2024年6月至10月,我局对辖区46家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给你们,具体问题见附件。请各单位对照检查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现就问题整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并向开展监督检查的属地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整改报告验证关闭。检查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关闭的,我局将函告有关船舶检验机构暂停采信或撤销认可证书。
二、因弄虚作假、检查问题严重等原因已被属地海事管理机构发函要求船舶检验机构责令其整改的,整改期间任何船舶检验机构不得采信其检修检测结论。整改情况应由对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和属地海事管理机构共同验证合格方可继续开展检修检测。
三、本年度已经检查出的问题,各单位应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在下一次年度抽查中仍然存在,我局将函告有关船舶检验机构暂停采信或撤销认可证书。
四、各外国在华验船公司、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未有效履行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监督职责或违规采信的,我局将报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依据《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理。
特此通报。
江苏海事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