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气象台2月19日07时发布寒潮橙色预警信号和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全市大部分地区48小时内日最低气温将下降10℃以上,21日早晨最低气温3℃到4℃,并伴有阵风8级左右的大风。对此,南京海事局按照江苏海事局统一部署,结合辖区防范寒潮大风重点,多措并举、科学管控,全力保障辖区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南京海事局高度重视此次大范围降温和大风天气,专题部署预防预控相关工作,及时在动态工作群、单位内网迅速传达上级关于做好防抗恶劣天气工作的要求,督促在岗每一位职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预防措施到位、应急响应到位,努力做好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
二是强化信息收集,做好预警预控。与市气象部门保持联动,持续跟踪、收集本地气象信息,关注后续天气变化趋势,评估恶劣天气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水上交管中心通过VHF播发、微信群、船E行等途径及早将天气预警信息发送给码头、代理等单位,做好预警防范措施。各海事处通过走访企业、码头、现场巡查等方式将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到辖区航运公司、船舶、代理单位等港航企业,并督促相关方落实防范措施。
三是加强现场巡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梳理排查辖区防范寒潮大风重点部位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跟踪和督促企业和船舶落实隐患整改,严禁船舶“带病航行”,加大对锚地、停泊区等船舶聚集区的监管;根据江苏海事局相关要求,强化渡船、旅游客船、试航船、公务船的安全监管。相关海事处加强辖区施工作业水域巡查、动态抽查和作业船舶日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警戒维护、船员安全教育、船员值班等安全措施;督促船舶在寒潮大风来临时停止作业、有序撤离施工水域。
四是收紧管控措施,强化协调配合。强化全局意识,按照江苏海事局相关管制要求,积极联动芜湖海事局,配合做好长江江苏段整体管控;强化从严意识,坚决执行《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对小型船舶、涉客船舶、涉危船舶、试航船、拖带船队、抗风等级不足船舶,从严从早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强化协调意识,提前与地方海事部门、船闸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商请协助管控船舶出闸进江,鼓励船舶进闸、进港池避风;强化底线意识,提前拟定辖区交通管制解除后水上交通组织方案,加强桥区、天河口等重点水域海巡艇驻守,保障航道快速恢复通畅。
五是绷紧安全神经,做好应急准备。严格落实机关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值班、各快反单元中层干部值班和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排查梳理辖区船艇、拖轮、打捞船等应急力量情况,核实更新应急联系人员、联系方式;明确海巡艇和各类救助力量应急待命点,确保各应急力量处于待命状态,如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按照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上报险情信息,确保险情得到及时处置。
南京海事局将密切跟踪辖区天气变化,落实落细寒潮大风恶劣天气防抗措施,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的目标,全力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