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航通[2024]0075号)盐泰锡常宜铁路过江隧道工程水上钻探施工作业(第7分区)航行通告
发布日期:2024-06-20 17:5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船舶:

盐泰锡常宜铁路过江隧道工程第7分区水上钻探施工作业将于2024年6月2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4年6月21日至7月15日。

二、施工单位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施工船舶

皖蚌埠货2359、豫周口货0219、大运交6、大运交9。

四、施工水域

盐泰锡常宜铁路过江隧道工程水上钻探施工作业水域位于长江下游澄通河段福姜沙水道、靖江小桥港下游800米与江阴中粮码头上端连线水域,由北向南划定8个作业分区。

第7分区占用福姜沙南水道通航分道大部分水域及下行小型船舶推荐航路及以南部分可航水域,具体位于以下坐标点连线水域范围: 

①31°57'19.27"N,120°18'22.86"E;

②31°57'23.83"N,120°18'39.28"E;

③31°57'09.84"N,120°18'26.36"E;

④31°57'14.03"N,120°18'42.65"E。

五、作业内容

水上钻探施工作业。

六、航标设置情况

(1)维持调整后的#59黑浮位置不变,临时调整#59左右通航浮至左侧适当位置处,临时调整FN#19 红浮至下游侧适当位置处,命名与灯质不变。

(2)第7分区左侧下、上游角点处各设置侧面浮标1座,分别命名为勘7区#1红浮、勘7区#2红浮,灯质分别为红色单闪光、红色双闪光;分区右侧下、上游角点处各设置专用浮标1座,分别命名为勘7区#1专用浮、勘7区#2专用浮,灯质分别为黄色单闪光、黄色双闪光。

七、航路航法要求

(1)下行拟进入福南水道的船舶,应提前调整船位,将第7分区侧面标置于本船右舷通过;

(2)出福南水道拟下行进入福中水道的大型海轮,应在#59左右通航浮与FN#18浮之间水域择机横越;

(3)出福南水道上行的内河船舶,可选择福中锚地水域横越;

(4)下行拟进白屈港河口的船舶,应在驶过施工水域后择机右转,出白屈港河口上行的船舶,应在施工水域下游择机横越;

(5)沿福中水道上行拟靠泊中粮麦芽码头的大型海轮,按照现场交通组织方案选择靠泊线路。

八、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严禁向水体排放任何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船舶污染物;

(2)施工单位必须在核定的水域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相关信号及警示标识,加强值班,保持甚高频守听,定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

(3)航经附近水域的船舶应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公布的航路航法要求,与施工船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服从现场交通组织;

(4)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施工船舶暂停进入新的作业点位,风力达到7级时,停止作业并驶离现场至安全水域避风;

(5)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江阴海事局

2024年6月20日



编辑:(江阴局政务中心)
信息来源:江阴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澄航通[2024]0075号)盐泰锡常宜铁路过江隧道工程水上钻探施工作业(第7分区)航行通告

来源:江阴局    时间:2024-06-20 17:54

各有关单位、船舶:

盐泰锡常宜铁路过江隧道工程第7分区水上钻探施工作业将于2024年6月2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4年6月21日至7月15日。

二、施工单位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施工船舶

皖蚌埠货2359、豫周口货0219、大运交6、大运交9。

四、施工水域

盐泰锡常宜铁路过江隧道工程水上钻探施工作业水域位于长江下游澄通河段福姜沙水道、靖江小桥港下游800米与江阴中粮码头上端连线水域,由北向南划定8个作业分区。

第7分区占用福姜沙南水道通航分道大部分水域及下行小型船舶推荐航路及以南部分可航水域,具体位于以下坐标点连线水域范围: 

①31°57'19.27"N,120°18'22.86"E;

②31°57'23.83"N,120°18'39.28"E;

③31°57'09.84"N,120°18'26.36"E;

④31°57'14.03"N,120°18'42.65"E。

五、作业内容

水上钻探施工作业。

六、航标设置情况

(1)维持调整后的#59黑浮位置不变,临时调整#59左右通航浮至左侧适当位置处,临时调整FN#19 红浮至下游侧适当位置处,命名与灯质不变。

(2)第7分区左侧下、上游角点处各设置侧面浮标1座,分别命名为勘7区#1红浮、勘7区#2红浮,灯质分别为红色单闪光、红色双闪光;分区右侧下、上游角点处各设置专用浮标1座,分别命名为勘7区#1专用浮、勘7区#2专用浮,灯质分别为黄色单闪光、黄色双闪光。

七、航路航法要求

(1)下行拟进入福南水道的船舶,应提前调整船位,将第7分区侧面标置于本船右舷通过;

(2)出福南水道拟下行进入福中水道的大型海轮,应在#59左右通航浮与FN#18浮之间水域择机横越;

(3)出福南水道上行的内河船舶,可选择福中锚地水域横越;

(4)下行拟进白屈港河口的船舶,应在驶过施工水域后择机右转,出白屈港河口上行的船舶,应在施工水域下游择机横越;

(5)沿福中水道上行拟靠泊中粮麦芽码头的大型海轮,按照现场交通组织方案选择靠泊线路。

八、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严禁向水体排放任何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船舶污染物;

(2)施工单位必须在核定的水域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相关信号及警示标识,加强值班,保持甚高频守听,定时发布航行安全信息;

(3)航经附近水域的船舶应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公布的航路航法要求,与施工船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服从现场交通组织;

(4)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施工船舶暂停进入新的作业点位,风力达到7级时,停止作业并驶离现场至安全水域避风;

(5)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江阴海事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