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常州市商务局(口岸办)组织召开新能源企业出运业务座谈会,常州海事局开展常州新能源货物水路出运“一箱制”项目(简称“一箱制”项目)推介宣讲。7月9日,“一箱制”项目试点船舶首航启动,在常州长江港率先落地试行,本次座谈会旨在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推动政策效益惠及更多企业。常州市商务局副局长彭立、常州海事局副局长卢常林、常州海关副关长**、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以及**家新能源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2023年,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产值超7600亿元。新能源电池产量占全国五分之一;新能源整车产量近68万辆,占全国的7.1%;新能源汽车出口近12万辆,占全国的十分之一。然而,新能源产品作为危险货物通过水路运输时,面临着开箱检查和大量申报工作。为支持常州新能源产品出口,常州海事局与常州市商务局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创新推出了常州新能源货物水路出运“一箱制”项目,将有效促进航运和贸易产业深度融合,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过去,常州地区生成的新能源危险货物集装箱,通过船舶载运至上海港海运出口时,需分别向常州、上海两地海事部门申报货物和船舶手续,还可能面临两地海事部门的开箱检查。“一箱制”项目施行后,货物与船舶在常州出运时申报即可,并由常州海事部门在企业装箱环节开展指导,两地海事部门非必要不再开箱检查,即在常州办妥手续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视同已进入上海港,实现“一箱到底”。综合评估,该模式最多可以节省96小时的手续办理时间,降低约2000-3000元/箱的物流成本,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一箱制”项目的实施,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有力举措。在“常州-上海”试点推行之后,将逐步推动长三角地区进出港货物申报与管理模式全面升级,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水运物流方式的服务保障水平。
此次活动得到了水运报、交通报、常州电视台、常州日报社等媒体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