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航路情况
长江太仓段通航水域:浏河水道、白茆沙水道深水航道设标维护水深12.5米(理论最低潮面,下同),推荐航路维护水深5.0米。白茆沙北水道维护水深4.50米。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的通知》(交海规〔2021〕1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五星旗海轮进出长江太仓港及以下水域强制引航的公告》(2013年第60号),船舶在太仓海事局管辖水域航行执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系特别规定,涉及航行、停泊与避让的其他规定与该规定有冲突时,按该规定执行。相关船舶应执行《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交安监发〔2016〕204号)。
二、重点水域情况
(一)太仓港集装箱码头作业区(对应长江#6-#8浮)附近水域,船舶靠离泊作业、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二)太仓武港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1浮附近)前沿水域,初落潮时段有大型海轮(15-20万吨级)靠离泊作业,海轮离泊掉头下水航行时,对沿下行通航分道及推荐航路航行船舶构成较大影响。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太仓华能港务、武港码头、万方码头、鑫海码头(对应长江#9-#11浮附近)前沿水域,船舶横越航道航路频繁。靠离码头、进出锚地的船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船舶航经该水域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舶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四)长江太仓段有太海汽渡渡运,汽渡线位于长江#13浮至长江#14浮之间水域,汽渡船舶横越频繁,且辖区船舶流量大,请过往船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五)白茆沙整治建筑物由白茆沙头部潜堤、白茆沙北潜堤、白茆沙南潜堤、丁坝和护堤坝组成。部分船员不熟悉该水域通航环境,易导致搁浅、触损等事故,过往船舶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
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动态
(一)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施工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4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6日,每天作业时间:06:00-18:00。施工水域:长江白茆沙水道右岸,长江#10红浮南侧,太仓港武港码头与华能港务码头之间未利用岸段长383m、宽120m水域范围内。
(二)华能太仓电厂码头岸坡冲刷防护工程。施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4年7月2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作业时间:06:00-18:00。施工水域:长江白茆沙水道右岸,长江#10红浮南侧,太仓港武港码头与华能港务码头之间未利用岸段长383m、宽120m水域范围内。
(三)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和二期码头改建工程。施工单位:上海三航奔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0700时─1700时)。施工水域: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码头上游端部往上游200米,码头后沿往岸侧300米。
(四)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疏浚工程。施工单位:江苏交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天作业时间0600-1800时。。施工水域: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泊位前沿长1464米向江心宽度20米水域。。
四、采砂及捕鱼碍航情况
由于长江禁止捕鱼,渔船不允许在辖区水域捕鱼。1月9日,太仓海事局联合渔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2025年首次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方式,五部门在浮桥海巡执法大队处集结完毕后,太仓海事局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立即依托智慧平台、CCTV等同步开展电子巡航,配合现场执法人员做好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重点水域的盲区巡查。水上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商船航行、停泊及作业密集的锚地、码头、通江河口等水域等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隐匿“三无”船舶、商货船携带渔网渔具、非法捕捞垂钓,无证捕捞、跨区域捕捞等违法行为。
一季度辖区未发现采砂违法行为。为落实《省河湖采砂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集中巡江的通知》要求,摸清辖区采砂船舶底数现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春运水上安全监管工作。2025年1月8日上午,太仓海事局联合苏州市水务局、太仓市水务局、长航公安水上派出所等多家涉水单位认真开展执法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组乘坐“苏水政苏州06”从浏河口出发,以苏沪交界水域为重点,对附近待泊区、锚地可疑船舶进行重点核查。
五、锚地、停泊区安全管理情况
长江太仓段位于江尾海头,因特殊的地理位置,部分海船在乘潮进江后选择在太仓锚泊宿夜,锚地资源较为紧张。辖区水域锚泊船舶较多,易导致走锚、搁浅事故发生。能见度不良天气影响期间,太仓水域锚泊压力更大。各船舶应提前了解情况,合理安排锚泊计划,避免大量船舶集中抛锚。太仓港锚地实行船舶指定锚泊管理,将锚地划分为若干个锚位,对于申请锚泊的船舶,通过指定锚位的方法,最大限度容纳锚泊船舶。
锚地及停泊区内拟进行靠泊作业船舶应在确定靠泊时间、拟靠泊位清爽后再起锚进行靠泊作业,并按规定报告动态。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报告并显示信号,加强值班,保持与他船合适安全距离,充分考虑风流影响,密切注意船位变化,防止走锚等意外情况发生。在抛、起锚操作过程中,注意周围船舶动态和风流影响,防止在此过程中与它船发生碰撞事故。
六、VTS、AIS运行管理情况
太仓海事局未建有VTS系统,现由南通海事局VTS覆盖。AIS、CCTV等设备运行正常。
七、通航秩序情况
一季度,长江太仓段水域通航秩序总体情况良好。但船舶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辖区通航秩序及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一定影响。相关单位及船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以及《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维护辖区良好通航秩序。
八、气象水文情况
一季度,辖区受寒潮大风等天气影响明显。恶劣天气期间,我局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船舶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早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风、防能见度不良、防碰撞等工作,并将通过VHF、手机短信以及微信等多种方式通报恶劣天气情况,要求船舶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相关要求,确保安全。
长江#1-#4浮水域,受东南风影响明显,风力5级以上对小型船舶,特别是重载小型船舶的航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请相关船舶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不要冒险航行。
长江#9-#13黑浮及其北侧水域,受偏北风影响明显,风力6级以上就会形成较大涌浪,特别是风流相向时,风浪会进一步加大,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长江下游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完成后,致使长江#8浮至长江#11浮之间水域的水流情况变复杂,航经该水域船舶以及在对应水域靠离泊船舶应充分考虑水流对船舶航行、操纵的影响,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九、主要水上交通险情和事故情况
第一季度,太仓辖区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起,为一般(小)事故;救助遇险人员22人次,人命救助成功率100%;救助遇险船舶2艘次,船舶救助成功率100%。
十、重点时段和重点水域海巡艇巡航执法情况
(一)1月14日,2025年春运正式开始。为了保障的春运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南通、常熟、太仓三地海事联合开展第四片区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三家单位所属“海巡06916”“海巡06930”“海巡06838”以及8名执法人员于白茆沙北水道11号浮附近水域集合,对重点水域通航秩序现场巡航,排查是否存在影响航行安全以及锚泊秩序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机选取锚地停泊船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集装箱船舶未按要求绑扎系固、船员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以及部分船舶航道边缘锚泊等隐患8起。
(二)1月27日正值春运期间,太仓海事局连续接到 “育XX” 轮与“湘远XX”轮的紧急求助,一名船员在作业时由于操作失误导致右手手指断裂,另一名船员肾结石突发疼痛难忍,情况万分危急,急需送岸就医。接到指令后,太仓海事局迅速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火速安排海巡艇冒风前往事发水域进行救助。同时,积极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协调急救车辆提前到达指定位置等候,确保受伤船员一旦上岸就能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最终,两名受伤船员均顺利登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三)2月6日,太仓海事局组织开展春运后半程首次联合巡航执法行动,局指挥中心、政务中心、督察处及各海巡执法大队共计16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分乘3艘海巡艇对辖区渡运、锚地、停泊区、白北水道等重点水域开展全面巡航检查,重点排查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未按规定锚泊等突出违法行为,重点查纠施工船、停航船、小型重载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开展水工项目复工复产、寒潮大风防抗等现场安全宣传工作,提醒相关船舶加强停泊值班,人员出舱作业穿好救生衣,关注防冻、防滑、防火安全。
(四)为切实保障春运后半程水上渡运安全,2月6日,太仓海事局局领导带队,采用 “四不两直” 的方式,对太海汽渡开展了夜间突击检查。局领导一行以乘客的身份购票往返于太海和海太之间,全程暗访渡口运营状况。重点检查了渡船安全设施配备、船员应急操作、夜间航行规范、乘客上下船秩序及值班值守情况。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了汽渡船舶适航状况、船员履职能力、应急反应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夹带危险品等安全隐患。。
(五)为确保全国两会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强化交界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3月6日上午,太仓海事局、崇明海事局组织开展苏沪交界水域联合巡航执法活动。两地执法人员对白北水域锚泊船值班值守、货物装载情况、白北水道航行船舶航行秩序进行了重点检查,提醒船员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季节交替大风防范工作,大风天气不要冒险航行。此次联合巡航共计出动海巡艇2艘,执法人员6人,检查船舶8艘次,纠正航道内锚泊行为2起。
十一、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和应急待命点
太仓海事局辖区范围: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下界自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信号杆联线。
辖区内应急待命点:1.璜泾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9红浮南侧的荡茜河口上游150米处。2.浮桥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5红浮南侧的七丫河口上游处。3.浏河应急待命点,位于长江#2红浮南侧应急水源地上游处。
十二、各海巡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名称 | 管辖范围 | 联系方式 |
1 | 浏河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下界:浏河口下游的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下界:浏河口。 | 0512-53645291 |
2 | 浮桥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联线。 下界:玖龙码头上端至#4左右通航浮联线。 北界:#4左右通航浮沿白茆沙北水道下行航路南侧边界至B#6红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下界:玖龙码头接岸结构上端。 | 0512-33002282 |
3 | 璜泾海巡执法大队 | 1.水域管辖范围 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下游华能示位标至B#6红浮和B#6黑浮联线。 2.陆域管辖区域 上界:白茆河口。 下界:华能电厂码头接岸结构下端。 | 0512-53875815 |
十三、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
太仓海事局发布的有效的航行通告及查询途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http://www.msa.gov.cn/)。
十四、其他重要信息
(一)各船舶和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充分考虑天气变化给通航安全带来的影响。长江太仓段水域易受东南风、西北风、能见度不良等天气影响时,相关单位和船舶应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保障人员船舶安全。
(二)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有关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的恶劣天气临时性限制措施,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锚泊时加强值班,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对系缆、锚链和锚机等设备检查,严防船舶发生断缆和走锚现象,不得妨碍或危及其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三)船舶航经本辖区时,应重视长江径流变化和潮水变化,尤其应注意天文大潮对流速影响以及涨潮流和东南风的综合影响。小型船舶应加强封舱或及早选择安全水域锚泊,受风影响较大的集装箱船、小型船舶在辖区锚泊时应放足锚链,防止走锚。
(四)辖区集装箱码头作业水域、武港、鑫海码头前沿水域船舶靠离码头、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航路频繁,相关船舶横越通航分道时,应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严禁强行横越。船舶靠离码头时,要避免长时间占用码头前沿水域等待泊位。
(五)位于长江4#浮南侧的杨林河口为长江太仓段重要的通航河口,日船舶流量在120艘次左右。从主航道进杨林河口的船舶应避免穿越船流高峰,谨慎驾驶,主动避让在规定的通航分道、推荐航路内正常行驶的船舶,在进出河口口门时,关注水流影响,避免搁浅。航经长江4#浮附近的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进出河口横越航道船动态,协助避让。
(六)船舶航经码头、锚地、河口及施工作业区水域之前,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横越船动态,并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七)长江白茆沙北水道通航环境复杂,船舶航行白茆沙北水道时,应保持高度警惕,谨慎驾驶,有效落实航行安全措施;同时白茆沙北水道水深较浅,易造成搁浅、触碰事故发生,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提前熟悉水域特点,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八)船舶追越时,应注意保持与被追越船舶之间的安全通过距离,防止在追越过程中因两船之间距离过近引发碰撞事故。追越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协调,避免长时间占用分隔带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