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入沪船舶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落细,江阴海事局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立足辖区到港船舶流量大、码头作业密集、代理公司分散的实际,从申报源头优化、现场检查提级、执法力量增配、缺陷纠正闭环四个环节系统发力,扎实有序推进入沪船舶专项安全监管。
一是优化申报源头,由码头统一发起替代分散报送。针对以往个别代理公司对船舶动态掌握不全、政策理解不深、信息填报不准等问题,明确今年统一由靠泊码头发起。督促码头依托作业计划、靠离泊计划和下一港信息,提前筛查拟入沪船舶。对下一港、航经地、实际去向不清的船舶,逐船核实,避免漏报、错报和临开航补报。通过把申报责任压实到码头这一最熟悉船舶作业动态的责任主体,提高入沪船舶筛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是增配执法力量,专班运作保障检查全覆盖。面对专项安检时间集中、标准提高、工作量骤增的实际,江阴海事局在原有船舶安全监管力量基础上,临时增配执法力量。增配的海巡艇和执法人员分组对锚泊待检船和码头在泊船同步开展登轮检查,快反处置中心通过CCTV和AIS对申报入沪船舶实施动态标记和轨迹跟踪,确保高峰时段安检任务接得住、落得实。
三是逐船对标核查,严格对照自查项目表逐项过筛。按照《入沪船舶专项安全自查项目表》(海船/内河船)所列项目逐条核查,不以常规检查代替专项检查,不以一般提醒代替缺陷纠正,重点检查船舶主辅机、舵机、锚机、无线电通信、救生消防等关键性设备技术状态,逐项比对船上实际配置与报告内容的一致性。对AIS设备静态信息录入准确性、VHF通信畅通情况、船舶配员人证相符情况实施必查项实施"双核验"。同时,逐船宣贯管控水域禁限要求,明确告知船方管控期间不得释放船载小艇、不得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对影响航行安全、通信联络和专项管控要求落实的缺陷,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予放行。
四是提升治理成效,压实港航企业各方责任。坚持把专项工作作为检验辖区港航企业源头管理能力、码头现场管理能力和船方安全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依托船舶进出港信息、码头作业计划和现场监管掌握情况,对已完成专项检查的船舶,持续关注后续航次动态;对离港后变更航次计划、拟转入上海相关水域的船舶,及时提醒补充报告;对发生设备故障、船员变动、事故险情等情形的,督促重新核查。同时,加强对码头、代理、船方三方的政策宣贯和责任提醒,规范辖区入沪船舶专项安全监管流程。
下一步,江阴海事局将持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实码头源头筛查、船舶现场检查和缺陷整改复查,确保每一艘入沪船舶底数清、情况明、检查严、放行慎,全力服务保障进博会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