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常州云海船务有限公司“常水上搜救趸1”轮定于2026年11月1日自常州港区水上搜救应急待命点浮码头拖带至泰州靖江新民船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队概况
被拖船:常水上搜救趸1,趸船,船舶总长75米,船宽13.3米,型深3.4米。
拖轮:江苏拖2826、苏泰州拖988。
拖航船队由2艘拖轮采取一列式船队队形,1艘吊拖主拖轮(苏泰州拖988)和1艘尾拖副拖轮(江苏拖2826)组成,船队总长度150米,总宽度13.3米,最大吃水1.8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9.6米,平均航速8节。
二、拖带航经水域和时间
11月1日
06:00 从常州港区水上搜救应急待命点浮码头离泊;
06:30 抵录安洲洲尾;
07:10 抵利港汽渡;
08:00 抵江阴汽渡;
09:00 抵江阴大桥;
09:45 抵#56浮划江至福北水道;
10:00 抵#56通航浮标;
10:45 抵FB15新港河口;
11:15 抵FB12红浮划江至江北;
11:45抵靖江新民船厂。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太亮,联系电话:13815029827。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要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及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的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要按规定显示信号,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在VHF规定频道加强值守和与过往船舶的联络;过往船舶应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以策安全;
(四)航经水域江面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就近选择安全水域锚泊;
(五)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特此通告。
常州海事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