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申请的许可证已经在审批了,请问可以提前作业吗?
发布日期:2026-06-06 14:02 浏览次数: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三十二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活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二)使用涂改或者非法受让的许可证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报备水上水下作业的;

(四)擅自扩大作业或者活动水域范围的。


编辑:(政务中心
信息来源:政务中心
关闭
打印
我单位申请的许可证已经在审批了,请问可以提前作业吗?

来源:政务中心    时间:2026-06-06 14:02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三十二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活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二)使用涂改或者非法受让的许可证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报备水上水下作业的;

(四)擅自扩大作业或者活动水域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