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辖区内河小型船舶待装待卸临时停泊点全面启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相关要求,按照江苏海事局《关于内河小型船舶待装待卸临时停泊点建设运行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南通海事局主动作为,积极思考,在不影响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辖区现有水域锚泊潜能,在多块水域划定了小型船舶临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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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相关要求,按照江苏海事局《关于内河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事局是经中央编制委员会中编办[2000]第48号文批准成立,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事局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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